办理银行存款证明流程:
1、客户到需要办理银行营业网点。
2、办理存款证明时,需出示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3、填写相关资料:《个人存款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填写部分)一式两份,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增资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代码证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
股东会决议
老公司章程
新公司章程
新股东会决议
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近期报表
基本户印鉴章
有网上银行必须提供密码器及密码
摆账/显账/资金证明/余额小票/水流单
1、摆帐,就是资金方将资金以该客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暂时摆放到该客户的账上,名义上充当该客户的资产,该客户按照合同付给银主一定的息差。
2、显账,就是资金方将资金拿出来给客户看。
3、资金证明就是有权证明你的资金的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或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具的证明资金属实的相关手续。
4、余额小票是取款金额的数目。
5、流水单其实就是账户的出入账。
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业务流程
1 客户申请
客户提出业务申请,填写《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营业网点受理客户申请
(一)经办人员检查客户申请书填写情况,核对无误后在申请书下半联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加盖私章,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办讫章。
(二)对于同一笔存款同时出具多份存款证明的,需在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注明出具总份数(下同)。
3 营业网点出具《存款证明书》
经办人员根据客户申请书操作个人存款证明开具交易,核查客户身份信息。身份核查成功后录入系统自动打印存款证明书,并呈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或授权后台进行审批签章,提交业务公章保管人盖章。存款证明书正本交还客户,申请书、存款证明书副本由经办机构专夹保管并扫描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