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标认证须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测评中心是由国家保密局决定,报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并经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的,并已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 (No.L2511)和检查机构认可(No.I0059)。
申请条件 / 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
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国家对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为一级、二级2个等级。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保密资格认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