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订借款合同等。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5、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6、银行获得房产证,放款。
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
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2、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
抵押房地产的保险
我国有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房地产抵押人在申请抵押贷款前,应按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不能取得贷款。借款人可持购房合同或售房单位出具的住房交付使用证,办理投保手续。借款人自行组织施工或翻修住房的应办理“建修房综合保险”,至建修住房全部竣工时为止。保险金额的确定:凡以、建的住房作抵押的,不得少于购、建住房的价值;以优惠价购房的住房作抵押的,应按优惠价房的现值进行保险;旧房翻新后作抵押的,将旧房价值与翻修费用之和作保险金额。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物的保险期应与抵押贷款期限相一致,借款人在抵押期间不能中断或撤消保险。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单位有权代为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被保险的抵押物一旦出险,其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规定赔偿。贷款单位为抵押物保险赔偿的受益人,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还本付息者,贷款单位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除贷款本息。
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物的处分,是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形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
抵押
人未依约履行债务的,即合同期满后未还清贷款本息的;
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而又元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抵押人的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代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
抵押人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抵押权人可以申请下列方式之一处分抵押物:
申请当地房地产市场公开拍卖;
委托房地产交易市场出售;
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的其他适当方式。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应按照当地有关规章办理。
抵押房地产处分所得价款的分配原则和分配顺序是:
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扣除抵押物应交税费;
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所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