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黑龙江小额无抵押应急贷款

    联系:李经理

    手机:

    小程序

    绥化市私人应急贷,小额贷款公司联系方式

    2024-04-27 02:00:01 19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借款人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对其还款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借款人拒绝或阻挠经办支行对其收支情况及贷款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借款人将贷款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4、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其他虚假信息,危害本行信贷资金;

    5、借款人连续二期未归还贷款利息;

    6、借款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如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纠纷)或缺乏偿债诚意;

    7、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8、其他本行认为可能损害信贷资金的情况。

    保证贷款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664789 次     店铺编号35221301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芙蓉网     专属客服:张文鑫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