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进行改革,申请人承诺已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设立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如违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公司可以依据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和自己公司目前现状做个对比,如果符合的话在准备后续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