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一级资质编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生产管理制度。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1992年12月8日在北京成立。协会吸纳在中国境内从事防爆检查设备、报警器材、社区防范系统、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防范系统、防盗锁门柜及防弹运钞车、人体防护装备等防范产品的研发、经营,或承接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报警运营服务以及中介技术服务的从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参加。
总 则
条 为促进防范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中国防范产品行业行为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范行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规则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
第四条 本规则以宪法、法律、法令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是行业自律的基本环节和制度体现,是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的郑重承诺。它代表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全行业应自觉遵守。
公平竞争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誉,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守市场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六条 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不以抬价、压价,拒售、倾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行和用户利益。在商品购销和项目投标活动中杜绝行贿和欺诈行为。
第七条 必须真实地介绍所售商品的产地、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努力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剽窃同行的技术和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