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特定的生产活动。
为适应工作需要,依照《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原国家监管局2004年启用的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旧版生产许可证”)式样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生产许可证,适用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
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违法情节轻微
1.违法情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已形成违法事实,初次违法,能够限期改正,没有形成不良后果或消除不良后果的
2.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