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单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中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汽车整车货物运输货物包装
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和便于装载,发货人在托运货物之前,应按照国家标准代号,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凡在标准范围内未被列入的货物,发货人应根据托运货物的重量、性质、运距、道路、气候等条件,按照运输工作的需要做好包装工作。
车站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应认真检查其包装质量,发现货物包装不合要求时,应建议并督促发货人将货物按有关规定改变包装,然后再行承运。凡在搬运、装卸、运送或保管过程中,需要加以特别注意的货物,托运方除必须改善包装外,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物明显处,贴上货物运输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