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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严格按照节气,端午踩曲、重阳投料、一年一个生产周期;两次投料;三种(酱香、窖底香、纯甜香)香型体;同一批原料要经过九次蒸煮、八次加曲、堆积发酵、七次取酒;高温制曲、高温堆积、高温入池、高温接酒、低糖化制曲、低水分入池、低出酒率、低酒精度;用曲量大、粮食消耗高;不准外加任何香味物质。
装茅台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产的缸瓮,从清朝咸丰年间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有装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号。后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民国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圆柱形、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建国后,才改为白色陶瓷瓶和人们见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朴实大方。
茅台酒之所以被誉为“国酒”,是由其悠久的酿造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上乘的内在质量、深厚的酿造文化,以及历史上在中国政治、外交、经济生活中发挥的无可比拟的作用、在中国酒业中的传统特殊地位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是三代伟人的厚爱和长期市场风雨考验、培育的结果。亦得到人民群众在实际的生活品味和体验中的赞誉之声,因而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