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雨季和高温季节施工的防火要求-雨季来临时,因气候潮湿,雷阵雨时还会发生雷击事故,所以在雨季前应检查高大机械设备如塔吊、外用电梯的防雷措施;对外露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加强绝缘破损及遮雨设施的检查,以防漏电起火。对石灰、电石等常用的遇水燃烧物品,应防漏、防潮,垫高存放。高温季节则应重点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香蕉水等的保管及发放使用。
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可以延长至30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即为同意。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3)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