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防水的砌筑要求:砌筑时避免外墙墙体重缝、透光,砂浆灰缝应均匀,墙体与梁柱交接面,应清理干净垃圾余浆,砖砌体应湿润,砌筑墙体不可一次到顶,应分二至三次砌完,以防砂浆收缩,使外墙墙体充分沉实,另注意墙体平整度检测,以防下道工序批灰过厚或过薄。
2、外墙防水的墙体孔洞检查及处理:批灰前应检查墙体孔洞,封堵在墙身的各种孔洞,不平整处用1:3水泥砂浆找平,如遇太厚处,应分层找平,或挂钢筋网,粘结布等批灰,另对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的拉结杆等在外墙留下的洞口应清理干净,用素水泥浆扫浆充分,再用干硬性砼分2次各半封堵,先内后外,充分捣固密实,水落管卡子钻孔向下倾斜3-5°,卡钉套膨胀胶管刷环氧树脂嵌入,严禁使用木楔。混凝土剪力墙上的螺杆孔应四周凿成喇叭口,用膨胀水泥砂浆塞满,再用聚合物防水浆封口,封堵严密。
3、砼外墙修补砼外墙局部出现少量涨模、蜂窝麻面现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方法对砼表面进行修补。
采用高性能的外加剂收缩防水混凝土,并且对施工中所出现的粗细骨料进行控制,提高混凝土的整体质量的同时,也能保证混凝土自身的抗渗等级符合相关的要求与标准。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设计比例,保证整个防水结构的厚度,经过多次设计以及反复试验之后,终确定浇筑方式。采用“双掺”技术,即掺和减水剂以及粉煤灰,能够减少水泥的用量,将水化热降低,尽可能减少收缩裂缝的出现。对混凝土的计量、搅拌以及运输各个环节需全程监控。在结构受剪力的区域内,结构施工缝需要采用相应措施,避免混凝土的内部装置与模板发生接触,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可大于50 mm,结构裂缝的宽度要小于0.2 mm,在此期间不能出现贯通裂缝的现象。
建筑防水工程是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不受水的侵袭、内部空间受水的危害的一项分部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筑防水工程涉及到建筑物(构筑物)的地下室、墙地面、墙身、屋顶等诸多部位,其功能就是要使建筑物或构筑物在设计耐久年限内,防止雨水及生产、生活用水的渗漏和地下水的浸蚀,确保建筑结构、内部空间不受到污损,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和的生活空间环境。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1、Ⅰ级,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设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2、Ⅱ级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二道防水设防;3、Ⅲ级一般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4、Ⅳ级非性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设防要求一道防水设防。